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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电服务维修协会揭露行业违法违规行为
 
发布时间:2011.02.18 新闻来源: 浏览次数:
 

家电服务维修协会揭露行业违法违规行为 

服务承诺混淆“包修”和“保修” 

  每逢春节都是家电产品的旺销季节,不少消费者在选购时,除了注重产品质量和价格外,还看重企业的售后服务承诺。一些宣传“保修10年”,甚至“终身保修”的产品往往更吸引消费者的眼球。然而,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时了解到,这样的承诺不靠谱,而且很难实现。同时,混淆了“包修”和“保修”的概念。 

  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副秘书长赵捷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:不久前,协会搞了一项调查发现,部分家电企业在执行国家家电产品的“包修”政策以及兑现服务承诺方面,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。归纳起来有6种违法违规行为:企业在执行国家家电产品“包修”政策中,混淆或有意混淆“包修”和“保修”;没有明示平板电视机“包修”期限,“包修”的主要部件名称与“包修”规定不符;企业倒闭或停产不能履行“包修”责任;家电下乡中标企业没有明示“包修”政策;没有落实7×24小时电话服务;虚假、夸大服务承诺,不兑现服务承诺。 

  据了解,“包修”和“保修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“包修”涵盖概了“保修”的内容,“包修”包括收费和不收费的服务。在1995年开始实施并沿用至今的“新三包”条例中,其实已经没有了“保修”的概念,“新三包”是指:修理、更换、退货。其实,很多家电产品的寿命不过10年,因此,所谓“保修10年”,甚至“终身保修”的承诺,不过是企业夸大宣传的噱头。 

  而有些企业为何可以混淆“包修”和“保修”概念,消费者为何分不清“包修”和“保修”的含义,家电服务维修协会认为,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这两个词没有明确的定义。比如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四十五条中,就混用了“保修”和“包修”。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,使得企业在经营时有空可钻,使得执法部门无法可依,使得消费者维权时缺乏依据。 

  要改变这种状况,赵捷认为需要国家、企业、消费者三方共同努力。首先,国家有关部门要完善法律法规。其次,企业、行业要自律,要使承诺切实可行,而不是忽悠消费者。同时,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,不被夸大宣传所诱惑。 

  赵捷介绍说,今年2月至3.15前,协会将对6种违法违规行为展开调查,然后把查出的问题写成报告。向上汇报给主管部门,向下公之于众,以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监督。协会将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,并建议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管,专项治理。并提示广大消费者,在购买和维修家电产品时,一定要分清“包修”和“保修”,同时,要注意“包修的主要部件”的条款,谨防上当。 

  春节前夕,协会以黄牌警示的形式公布了第二批存在问题的企业名单。 

  电视机类:广州数码乐华科技有限公司、深圳爱索佳实业有限公司、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、深圳惠科电子有限公司、广东朝野科技有限公司、广州东门子电业制造有限公司、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。 

  冰箱:南昌齐洛瓦电器(集团)总公司、上海尊贵电器有限公司。 

  空调:大金空调(上海)有限公司、上海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电器有限公司。 

  洗衣机:惠而浦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。 

  小家电类: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万喜电器燃气具有限公司、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、浙江德意厨具有限公司、中山市坂田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市超人电器有限公司。 

  协会希望通过开展这样的活动,促进国家完善法律法规,促进企业自律守法,帮助消费者擦亮眼睛。最终是要促使整个行业健康发展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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